函轉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下稱性平會)受理學生 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年12月8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004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 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間: 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115年3月 16日(星期一);第2次受理收件截至115年9月15日 (星期二)止,以送達教育部或國教署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函送國教署;大專院校提 案資料函送教育部。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程分為兩種方式: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 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全國性政策議 題為限,學校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 校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地方政府權責 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地方政府;屬教育部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送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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