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青年高中114學年度第2學期僑生建教專班轉學考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公布「高級中等學校學籍管理要點」辦理。
二、依據本校學生學業成績考查辦法補充規定辦理。
三、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學生重讀、轉學或復學後,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
貳、招生年級
僑生建教專班:高一上升高一下
參、招生科別
以上各科需依本校現有缺額決定錄取名額。
肆、報名資格及應繳文件
一、考生資格: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暨進修學校修畢一年級上學期課程者。
二、應繳文件:
(一) 高一上升高一下:一上第一次、第二次段考成績單
(二) 獎懲紀錄表
(三) 缺曠統計表
(四) 居留證正反面
(五) i僑卡正反面
伍、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115年1月26日(星期一)
上午08:00~16:00,週六、日除外(線上報名不受限制)
二、報名地點:
(一) 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84N6ho26Yx4JvYQ56
(二)現場報名(到校填寫線上報名表單):
報名地點:本校教務處
校址:412臺中市大里區中湖路100號
電話04-24963333轉216~218繳驗證件(※未帶正本證件恕不受理,影印本請自備)
國民身分證。
原學校之成績單、獎懲記錄表及缺曠統計表。
學校修業證明書或學生證。
注意事項
限定就招生科別內,選定一科報名。
免收報名費。
簡章請由本校網站下載使用,或向本校教務處索取(恕不郵寄)
諮詢電話:04-24963333轉216~218
陸、考試內容
書面審查 100%。
柒、成績公告
經招生委員會確認後於115年1月28日(星期三)中午12:00後公告於本校首頁http://www.youth.tc.edu.tw。
捌、報到日期及程序
一、報到日期:115年3月2日(星期一)上午09:00至11:30。
二、報到程序
(一)繳交原肄業學校發給之轉學證明書(含成績)之正本。
(二)實習合約終止證明
(三)領取註冊須知及註冊繳款單。
(四)具有特殊身份之學生:必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玖、申訴
如對轉學考試結果有疑慮,得於考試後3天內(工作天)向招生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申訴結果於一週內答覆。
拾、其他
一、有關轉學生學分抵免及重補修之規定,依據學生成績評量辦法辦理。
二、考生一經錄取後,無論任何原因均不得轉科。
三、為求公平本轉學考結束後,不再接受任何推薦入學。
四、114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為115年2月11日(星期三),惟為配合農曆春節假期,調整115年2月11日、12日、13日為放假日,並於115年1月21日、22日及23日補行上課。故轉入生須於115年1月29日完成報到後進行補課。補課日期再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