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函轉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該院)所送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教科用書審查通過清單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115731號函及該院114年10月29日教研書字第1141402160號函辦理。
二、旨揭通過清單後續之更新,可逕至該院全球資訊網「行政服務-教科書審定」之「資訊公開-學期公告用書」點選下載。
三、審查結果即時進度同時可於該院教科書審定資訊網「圖書審定」項下查詢,或逕洽該院教科書研究中心朱秘書(02-77407732;ying0605@mail.naer.edu.tw)
四、請貴校於教科用書選用期間,應留意教科用書封面是否標註審定字號。
五、另因應114學年度第2學期行事曆調整,請於正式上課前,完成教科用書之採購及發放作業。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