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12)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 3 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明年寒假將要來臨,而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

役政署呼籲民國 9 3 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

境,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役政署指出,

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及「役男

出境處理辦法」第 4 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

出境應經核准, 112 年 1 月 1 日起,民國 9 3 年次男子已達法

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

出國應經核准;不過,若於役齡前的 18 歲之年 12 月 31 日

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申請核准 。

內政部役政署

業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https://www.ris.gov.tw/ departure/),受理役男線

上申請短期出境, 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日 3 天前完

成出境之申請 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核准出

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 1 個月內可多次使用

通關出境。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

內政部役政署網站( http://www.nca.gov.tw/ 業務資訊

下載服務 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

大家多加利用。

內政部役政署 敬啟

聯絡電話: 049 239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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