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臺中市志願服務人員獎勵(一、二、三等徽章、績優志願服務團隊及績優志工督導)表揚活動」,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轉知說明如下:
  1. 依據本府社會局112年9月11日中市社團字第1120129745號函辦理。
  2. 旨揭活動訂於本(112)年11月15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於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4樓集會堂(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辦理,活動得獎名單、受獎人暨觀禮人參加表揚活動報名簡章皆已公告於「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下載專區」-「獎勵表揚」。
  3. 因集會堂座位有限,為掌握出席人數,請受獎單位填寫「表揚活動報名表」,相關資訊如下:
    1. 一、二、三等徽章:
      • 報名日期:於10月13日(星期五)前回傳報名表至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 各單位報名人數:
        1. 上台領獎人:一等徽章得獎者未限制,二等徽章至多2名,三等徽章至多1名,其餘由各單位自行領回轉頒。
        2. 觀禮人:以2名為限。
    2. 績優志願服務團隊:
      • 報名日期:於10月13日(星期五)前回傳報名表至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 各單位報名人數:可派員1名上台受獎,1名觀禮人,共計2名。
    3. 績優志工督導:
      • 報名日期:於10月13日(星期五)前回傳報名表至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 各單位報名人數:績優志工督導獲獎者上台受獎,1名觀禮人,共計2名。
    4. 報名情形將於10月18日(星期三)於「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最新消息」公告,如尚有名額將開放第二階段報名,並於10月23日(星期一)前回傳報名表(開放名額有限,以報名先後順序依序錄取),最後出席名單於10月25日(星期三)公告「臺中市志工媒合平台」-「最新消息」。
  4. 持本函,得至臺灣大道市政大樓附屬平面層或地下一樓停車場免費停放,離場時請於本公文註明車牌號碼_______、姓名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並至文心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停車管理處櫃臺辦理手續後,再行取車離場。另因配合臺灣大道市政大樓附屬地下一樓停車場使用電子票證設備刷卡(悠遊卡、一卡通)進、出場,無法辦理取消扣款作業,故請務必按鈕取晶片扣進場。
  5. 表揚活動相關事宜請詳閱簡章,本案聯絡人為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呂社工師(電話:04-24375973分機17、傳真:04-24367034、電子信箱:tcvsc.asia@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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